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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清理】关于办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清理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对清理截止期之前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鉴于以上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学校将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9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不含已批准延期项目)

    2、2018年立项批准延期已到期项目

    3、未逾期项目,但送审全国社科工作办未通过的项目。

    二、清理期限

    详见(附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清理项目提示”,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尽早准备全部所需材料。

    三、结题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依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网上申请结项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提前准备结项材料,同时在规定期限之前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上提交结项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请参见管理平台公告通知栏有关文件。

    (二)确实无法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管理平台及时提交延期申请报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及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延期申请的理由务必充分,需详细阐述项目研究进度和已有成果,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对既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又没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哲社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一律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视情节轻重退回结余资金、退回结余资金和绩效支出、退回已拨资金。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联系,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5896919,办公地址:屏风校区教八栋8401办公室。


    清理项目提示

    批准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清理截止期

    原审批结果

    18BXW029

    提升北部湾城市群对一带一路沿线国传播力的策略研究

    何德珍

    2024/1/31

    修改重新鉴定

    18XMZ069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桂滇黔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贺剑武

    2024/1/31

    修改重新鉴定

    19XMZ088

    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渔业扶贫体系构建及完善路径研究

    梁茜

    2024/3/31

    修改重新鉴定

    19CZX052

    维特根斯坦的伦理学思想研究

    吴杨义

    2024/9/1


    19XMZ068

    乡村振兴战略下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古村落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李本建

    2024/9/1


    19XMZ096

    旅游发展促进南岭走廊瑶族村寨民俗文化创新转化研究

    王艳

    2024/9/1


    19XTQ001

    乡村振兴战略下滇桂黔深度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精准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秦晓珠

    2024/9/1


    21XMZ079

    中越边境地区乡村建设行动与兴边富民协同发展研究

    唐重振

    2024/5/31

    修改复审

    制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制表日期: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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