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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集中申报2022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保证2021年和2022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集中申报2022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21〕165号)”(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9746552.shtml)(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依照指南(第一版)集中开展2022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安排,本次集中申报要求于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为保证审核时间,请各拟申报人员尽量在8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申报。

    二、申报须知

    本次集中申报方式、须知及限项要求详见上半年发布的指南及须知:https://kjc.glut.edu.cn/info/1111/3373.htm。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南及须知,按要求进行填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通知”规定,8月31日前申报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预算报人大审核,优先用于安排2022年90%的科技资金,9月1日后申报、评审通过的项目将机动用于安排2022年10%的科技资金。请各科研人员务必积极参与申报,能报则报,上半年已申报过本年度项目的申报人请时刻关注系统状态和科技处发布的立项通知,如未获立项尽快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填报项目申报书时,要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科技计划类项目),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考量,也纳入作为立项后签订任务书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内容和条件。未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申报书将不予受理。

    (三)本次集中申报依然采取无纸化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类(创新团队、杰青、重点、面上、青年)需将“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盖章处一定要填写日期!),原件请妥善保存,项目如获立项需装订在任务书最后一页。其余项目采取线上电子签章方式进行审核推荐。

    (四)填写各类项目考核指标时至少要满足指南中的指标要求,特别是有申请或获得国家基金指标的一定要填写,考核方式和方法一般填写成果表现形式,如发表的论文应填写“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检索证明”,专利应填写“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证明”等。

    (五)建议申报人在申报前参照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表开展自评工作,根据自评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正式申报。如果自评的技术分数不足80分,财务分数不足65分,建议继续修改完善,暂不申报,评审表见《“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技术评审表》(附件2)及《“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财务预算评审表》(附件3)。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覃显著,李云翠,侯笑娜。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请扫码加入桂理工科技工作钉钉群:

    科技处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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