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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签订及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根据要求,现需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合同签订及认定登记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文本

    为加强技术合同规范管理,充分保护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四技”合同)统一使用科学技术部制订的示范文本,招投标等固定格式的合同和甲方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即日起以上各类合同签订请尽量使用示范文本。

    二、合同登记流程

    (一)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2019] 8号)(附件1)执行。项目负责人与对方当事人商定合同具体内容,使用“四技”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附件2),涉及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类合同,必须提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中、外文合同文本,报国际交流处审查。合同需要正确写上学校(或校办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合同内容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签订各类技术合同尽量不要出现“授权”、“法定”等字样,均采用“项目负责人”,具体注意事项请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2019] 8号)执行。

    (二)合同登记

    1、根据上级有关合同登记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学校将对符合要求的“四技”合同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范合同管理。现要求合同签订时至少签订5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交3份合同原件至学校科技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需同时附上技术说明书及经费预算表各一份(附件3、4),技术服务类需附上技术说明书一份。合同认定登记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具体流程详见《桂林理工大学横向项目合同签订及认定登记流程》(图1)。

    2、合同校内信息登记在个人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录个人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新增”—“横向项目”,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后提交即可,此步骤建议在合同用章申请完成。

    三、合同用章申请流程

    合同用章申请在线上进行,登陆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点击—“服务中心”—“用印审批”—“普通合同用印审批”—填写合同用印审批表并上传合同电子附件—选择审查部门—提交并选择审核人即可,审核通过后携带合同原件到学校校办(雁山校区行知楼A栋三楼)加盖桂林理工大学合同章或公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避免合同内容有误被要求重签,建议合同拟好后先提交学校审核盖章,然后再交由委托方/合作方盖章。

    2、根据有关规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登记后可申请开具免收普通增值税的发票(即0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其他类型合同暂时无法申请免税。签订这两类合同的建议尽快完成合同登记,并在登记完成后再申请开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39779、5896919;联系人:覃显著、杜继旭。

    附:

    图1:桂林理工大学横向项目合同签订及认定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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