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以及《广西科技项目结题流程及所需材料》(附件2)。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登陆系统查看项目到期时间,在项目到期前申请结题。结题申请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登陆系统后找到对应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以系统为准。
3.广西科技项目申请结题时必须先提供“最终科技报告”,所有类型项目均需提供。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方式详见下文。
4.项目负责人申请广西基金结题验收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也不要把与项目无关的论文作为附件上传。
(二)结题所需材料
结题所需材料详见《广西科技项目结题所需材料》(附件3),提交的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应按如下顺序填写:
1.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必须提交,必须是完整的任务书,不能仅上传盖章页,可以只扫描盖章页然后替换电子档中的签字盖章页上传);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即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1000-3000字)(必须提交);
3.项目技术研究报告(1000-3000字);(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必须提交)①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及任务书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进一步获得国家和自治区其他科技计划资助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②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内容包括: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团队形成的背景,团队建设主要内容及任务书执行情况,形成的研究特色和创新性贡献,国内外学术地位,争取国家高水平研究项目,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创新研究团队合作机制,人才培养、专业分布、年龄结构等;
4.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公章、财务处负责人章)、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加盖财务处公章)及主要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大额支出凭证)(必须提交);
5.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自治区财政经费资助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
6.项目需要现场查定的,提供现场查定报告;
7.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各类成果材料;
8.其它与项目实施有关的项目材料(例如行政审批文件或证书、设计与工艺图表、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技术标准文本以及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或专著、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二、结题流程
结题工作分为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和验收申请材料提交两个步骤。
(一)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负责人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在办事快捷通道点击“科技报告撰写”图标进入科技报告撰写界面,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新增,如对已有科技报告进行填写和修改,请选择指定的科技报告点击“进入填写”进行填写。科技报告提交具体流程见《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及审核科技报告的步骤说明》(附件4),科技报告模板见《科技报告撰写快捷模板(可直接调用)》(附件5)。
(二)验收申请材料提交:当科技报告工作进度显示“审核完成”时,系统会生成PDF版收录证书,可以进入验收阶段。负责人自行将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下载下来作为结题附件之一上传到结题材料中,随其他验收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后,时刻关注系统信息,当系统显示“待接收纸质材料”时,负责人即可将验收申请材料打印出来,并将所有附件按顺序与验收申请书装订到一起(论文可只打印首页和基金资助页),提交一式两份验收申请材料至科技处(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原件应包含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以及审计报告等其他盖章材料原件,其中面上、青年项目只需交一份原件)。
(四)项目验收申请与科技报告撰写工作可同时进行,负责人提前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任务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等。待科技报告审核完成后可直接提交验收申请。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请相关负责人在项目到期前申请结题,要求务必在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科技报告填报以及验收申请提交工作,科技处会及时审核科技报告及验收材料并报送至科技厅。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行知楼B612(雁山)、屏风教八楼8403室(屏风)
结题基本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