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07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桂理工科[2019]7号)的规定,“桂林理工大学”是唯一专利权人且学校师生为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学校承担授权后六年维护费。发明专利授权六年后,发明人和学校双方根据专利转让实施前景共同签署《桂林理工大学专利权内部处置登记表》(见附件),并交至雁山行知楼B610或屏风教8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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