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现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 本次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国家民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2.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5篇;
三、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并上传电子附件
电子材料包括:
①《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word格式,表中的“申报一览表编号”无需填写。)
②调研报告正文(word格式);
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①《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②调研报告正文;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
四、其他事项
我校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16点,申报人需在此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材料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612,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9779。
科技处
2019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fujian.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