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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校第五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为加快培育一支结构合理、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决定开展我校第五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管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管理,对入选“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全部纳入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优先提供区内外教育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资助,并推荐参加全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评选;列入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各市、各单位自主开展相关培养工作,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并在下一批次遴选工作中优先推荐为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专家。

    二、遴选范围

    主要从全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中遴选产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经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可直接评选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三、遴选条件

    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遴选条件详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和确定人选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不限推荐人数。

    2.中央驻桂单位、区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不限推荐人数。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二)专家评审

    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

    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审定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定。

    经审定符合的人选给予颁发相关证书,列入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库。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应于2019年5月27日15点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一)纸质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专利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执业资格证,获奖证明,承担项目合同,荣誉称号证明等)。

    (二)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及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lutkyc@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8993802,5891868。

    科技处

    2019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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