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精神,扎实推动“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计字〔2014〕155号)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桂科基字〔2018〕63号)要求,经研究,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达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需要评估的对象为广西工业废渣建材资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三、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及发布四个阶段。
(一)自评。请该中心全面总结建设工作,开展建设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附件1)、《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附件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总结》(附件4),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经自评认为不具备评估条件,可申请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估,同时,应申请取消相关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进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的“绩效评估”模块,使用本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附件3)进行登录,完善相关信息后,根据要求填写和提交。逾期提交评估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专家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
(四)结果公示及发布。自治区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其他要求
(一)请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个别自评认为不具备评估条件的,请于6月28日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不参加绩效评估及取消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的书面报告(附件5)。
(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85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3个等次。
(三)评估不合格的,按程序核定后进行摘牌淘汰。逾期提交评估材料及主动放弃评估的,自治区科技厅将取消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四)评估合格以上的,继续保留称号。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具体负责指导所分管领域的绩效评估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联系人:莫俊淼 0771-5336953,177-3660-3986
刘新英 0771-5302029,137-8811-0278
电子邮箱:yuiyun@163.com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
(二)社会发展科技处(分管社会发展领域)
联系人:张士军
电话:0771-2621051
电子邮箱:kjtzsc2004@126.com
(五)基础研究处(负责统筹协调)
联系人:湛永松
电话:0771-2618630
电子邮箱:jcc@gxsti.net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
附件:1.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doc
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doc
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4.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总结(提纲).doc
5.关于不参加绩效评估的书面报告(参考格式).doc
桂林理工大学科技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