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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负责人:

    为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就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的重要性

    科技成果登记不仅是成果完成人申报奖项的必要前提,更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成果登记简介

    1、科技成果登记表分两类,分别为:基础理论类,应用技术类。

    2、我校常见的成果登记类型:

    ①基础理论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理论类科研项目结题登记;

    ②应用技术类: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如广西科技计划攻关类项目,有结题验收证书)结题、授权专利成果、软件著作权等登记。

    三、本次成果登记步骤:

    1、成果登记条件:

    ①获得相应证书(结题证书或者验收证书);

    ②项目结题一年内进行成果登记,专利授权三年内进行成果登记,逾期无法进行登记。

    2、提交学校科技处成果科审核电子材料:

    登记人参考附件2的模板填好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类),并请在3月15日前发送至53057633@qq.com,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科技成果登记。

    3、成果登记系统网上填报:

    学校取得成果登记受理通知书后,科技处将通知成果登记人网上填报。成果登记人应于成果登记受理十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4、其他事项:①已做好成果登记的17年度国基负责人无需再次登记;②成果登记公告信息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③成果登记证书在成果登记一个月后可领取,届时由科技处通知。

    联系人:苏聪学、黄翔,联系电话:2538203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科技成果)

    fujian1.doc

    附件2:参考版本-科技成果登记模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用)

    fujian2.doc

    科技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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