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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国际研究合作项目《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下发,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4549.htm)。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9年的合作领域如下:

    数学(申请代码:A01)

    物理(申请代码:A03、A04、A05)

    化学(申请代码: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D01、D02、D03、D04、D05、D06、D07)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E01、E02、E03、E05、E0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F02)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9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9年将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要求详见官方通知里的“四、限项规定”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按官方通知的申报要求,要求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我校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30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午16时,请严格按照我校工作安排做好项目申报。其它具体要求详见官方通知。以方合作伙伴须在以方截止日期前同时向ISF提交申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金委国际合作局项目联系人:联系人:孙姝娜、张永涛

    电 话:010-62325454

    Email: sunsn@nsfc.gov.cn

    我校科技处联系人:侯笑娜

    联系电话:0773—2539779

    QQ群:147913818

    科技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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