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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018年8月期满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做好结题工作。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结题申请,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根据科技厅的要求,本次通知的结题工作仅针对2018831日到期的广西基金项目

    二、系统中附件需上传材料

    (一)加盖依托单位和财务部门印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表务必是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请勿遗漏,因此建议优先完成经费决算表盖章工作。日后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中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完整的经费决算表,因此请负责人妥善保管好经费决算表,待后面通过审核后与其他纸质结题材料装订一起

    (二)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论文、专利、专著等资料(如已录用未刊出的,需上传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

    (三)项目合同考核指标中约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如有客观原因需要延长期限和终止研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附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相关总结、指标完成情况等证明材料;延期申请的,在旧基金系统在线填报变更申请表,变更类别为“研究进度和阶段目标变更”,并打印该变更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

    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以公函形式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研究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提交延期申请的负责人将会被科技厅及我校记录在案,在日后科研项目申报等相关科研活动与评价中,学校将结合其结题延期申请记录而作相应考虑

    四、项目负责人应经常关注项目结题状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完善或修改结题材料,待结题(验收)状态为“批准结题(验收)待接收纸质材料”时,负责人方可打印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以及所有附件上传的材料,经费决算表需要原件),一式两份,务必双面打印,交至科技处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7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给依托单位审核。负责人所在学院也有责任督促负责人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附件:

    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

    juesuanbiao.doc

    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

    tianbaoshuoming.doc

    六、联系人:苏聪学,联系电话:2539779。

    科技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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