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18]50号),我单位组织应参加评估的区重点实验室(共6个)进行评估材料填报工作,现将各重点实验室的年度考核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和自评估表报送区科技厅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从201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科技处(0773-2539779)或校纪委反映。
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2015-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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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重点实验室名称
| 重点实验室2015-2017年度工作总结
| 重点实验室2015-2017年度考核报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及支撑材料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评估表
| 是否同意报送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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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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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隐伏金属矿产勘查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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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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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空间信息与测绘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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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建筑新能源与节能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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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电磁化学功能物质重点实验室
| 2份
| 2份
| 2份
| 2份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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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