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现开展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左右,二等奖20篇左右,三等奖40篇左右,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
(一)对申报人的具体要求
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1)及下列要求提交参评调研报告正文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参评的调研报告须是本年度内完成的调研成果,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
2.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
3.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4.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7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调研报告或申报材料,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7.已有实际应用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8.涉密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9.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
10.按要求填写《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推荐一览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对涉密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涉密调研报告需按保密规定要求寄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作者本人和推荐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二)对不涉密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本次的申报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2017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上传的文件有:
(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推荐一览表》
(3)调研报告正文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成功后可在我的成果—获奖申报—已申报获奖中查看申报状态和进行修改删除;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无需等待科技处审核即可提交纸质材料:
(1)使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1份,正文单独装订,不加封皮;
(2)每份纸质材料包含: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申报表(盖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申请材料请使用档案袋放在一起,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申请人姓名、学院。
三、其他事项
我校本次评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6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廖老师,电话:2539779。
科技处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推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