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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即将开始申报。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及资助范围

    项目申报内容: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排演,且能够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在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本年度重点资助戏曲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

    (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范围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画、组雕作品。本年度重点资助重大现实题材美术作品创作。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资助范围: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实施,且能够在2017年10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四)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

    (五)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后实施,且能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各部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指南,精准选题,积极开展申报。

    (一)申报时间:以上各类项目申报时间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2月2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在校教师、科研人员,支持有条件的学生申报。

    (三)申报程序安排:

    1、申报人于2016年1月1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项目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然后保存。切记先不要提交。

    2、2016年2月23日-24日,申报人接自治区文化厅通知后,完成网上提交,并按要求打印、复印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214社会科学办公室。

    3、2016年2月25日,科技处作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5893577。

    科技处

    2016年1月15日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网站及操作说明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指南.pdf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pdf

    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pdf

    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pdf

    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pdf

    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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