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首页

    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科研数据在线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2015年度科研数据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提高我校科研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望各单位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务必将此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注意通知本单位在外地学习或出差的教职员工),并按要求对单位及个人的科研数据进行在线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数据登记

    本次登记受理范围为本校在岗的教师、科技人员、教辅人员等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数据。

    (一)登记具体范围:

    1.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只对署名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论文登记。同一篇论文多个作者的按第一作者登记;同一级别的论文按最高级别登记,不要重复登记。研究生发表的论文按研究生导师归属单位计算。

    2.发表的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首页扫描件(即含有作者单位的证明)。

    3.著作要求: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须在封面、扉页或前言中注明“桂林理工大学出版基金资助”字样,或者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注明“桂林理工大学×××(作者名);并提供原著两本。

    4.作品及参展作品需在系统登记完善,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5.科研项目、经费(尚未登记的新增横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完善)、专利(由科技处工作人员登记)以及软件著作权(由著作权人完善,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6.参加学术会议:由老师完善,不做硬性要求,为方便老师记录自己的科研活动。

    7.各级奖项。

    (二)登记要求

    本年度登记工作统一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在科技处网页右上角有链接)进行在线登记,用户名和密码为员工编号,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老师请咨询科技处。

    (三)登记流程:

    1.科技处首页“科研管理系统”→用户登录→我的成果→新增→进行信息登记并一定要上传相关附件(附件名称小于15个字,大小不超过30M)。

    2.完成人在科研系统进行登记完成后将原件交学院,各学院核对成果原件,确认相符后在系统中通过审核(学院科研副院长才有权限审核),学院未审核的科研数据科技处一律不予通过。

    3.科研数据一律以“科研单位”进行考核和提交成果原件,各老师(尤其是各行政单位人员)务必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务必首先确定自己的“科研单位”,点击“资料修改”→个人资料→编辑→选择自己的“科研单位”,请务必选择与自己发表成果学科相近的学院作为科研单位,因未填写“科研单位”而造成奖励无法计算的后果自负。

    4.为避免出现系统不兼容等情况,请务必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或者IE浏览器8以上版本进行登记。

    (四)各学院须委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科技数据的真实性,如有作假将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二、各学院学术交流统计(由学院科研副院长登记)

    (一)学术交流统计时间:2015年1月1日-至今

    (二)学术交流统计范围:以学校为单位主持承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院召开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

    登记流程:科研副院长登入“科研管理系统”→学术交流→“主办会议”或“学术讲座”→“会议新增”或“讲座新增”→登记相关信息并上传会议照片等证明文件。

    三、登记时间安排

    2015年度科研数据登记、学术交流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

    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发表的成果和开展的学术交流将统一在2016年安排进行一次补登记。因部分学院审核工作量较大,可以指定科研助理获得学院审核权限,如果有需要请联系科技处。

    12月20日左右,科技处将学院审核完后的各学院成果汇总表返回给各学院,各学院确认后无误后将汇总表盖章并将成果原件1份交至科技处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

    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及考核事宜:葛梦兰

    屏风校区5896573 雁山校区2539779

    项目、经费:徐旭

    屏风校区5896579 雁山校区2539779

    科技类论文、学术专著、奖项: 张海林

    屏风校区5895238 雁山校区2539779

    系统使用及社科类论文、著作、奖项:廖帅

    屏风校区5893577 雁山校区2539779

    科技处

    2015年12月2日

    顶部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