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科研院概况
  •   >   科研院职责
  • 科研院概况
    科研院职责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科技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评价等文件;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纵向、横向和对外合作科研项目的培育、构建、申报,实施、结题和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

    3.负责科研平台基地管理。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规划、申报、建设、运行和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管理与转化。组织各类科研成果培育、评价、审查,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资助、管理等;组织培育、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组织各类科研成果转让、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5.负责学校科研对外合作和交流、技术保密、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和报送等工作,以及各类科研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有色金属矿产勘查与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协会和社科联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科研院日常行政事务及日常接待工作;

    2.负责学校学术性的学会、协会、科普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校学术年会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科技工作量的计算、统计及相关工作;

    5.负责大学科技园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6.负责公文处理与督办;

    7.协助各科室做好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果科职责

    1.负责本岗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评价;

    3.负责各类奖项申报;

    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及宣传;

    5.负责成果档案管理;

    6.负责各类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实施;

    7.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产学研合作科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

    2.负责与政府、企业的联络、科技合作洽谈,联系相关科室共建技术研发和转移的实体机构,共建技术转移平台(含产学研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的管理);

    3.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化(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策划、前期推进工作;

    4.负责校地、校企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含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转让和科技开发(合作、委托)、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5.负责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联系,了解掌握各类技术需求信息、岗位就业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对“五技”(含行业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组织可转化科技成果的评估、洽谈、协商定价及其他技术市场交易;

    8.各类洽谈会、展示会的筹划、组织与安排;相关产学研专家的推荐与管理;

    9.负责争取国家、省及地方政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专项资金;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交叉学科与科研基地科职责

    1.编制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多学科交叉科研平台规划与建设工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3.负责起草、修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的合作对接,深化共建共享,提高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7.负责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科学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执行、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3.培育、鉴定及管理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组织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成果奖励;

    4.推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5.加强与校内外各单位的外联工作,拓宽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来源渠道;

    6.协助做好科研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7.完成院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科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各类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2.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相关部委、自治区科技厅等相关单位、各级地方政府的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计划的指南凝练、项目培育、组织申报、论证评审、合同签订、任务下达、经费下拨、预算调整、中期检查、经费预决算、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3.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科技部、自治区、桂林市以及国际组织等组织或机构来源的国际合作项目的规划、培育、申报和全过程管理;

    4.负责学校各类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用章审批;

    5.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档案管理;

    6.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保密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色金属矿产勘查与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职责

    1.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中心年度建设任务书及年度建设完成情况的填报工作;

    3.负责中心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中心会议室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年度建设经费发放工作;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顶部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