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动员、论证、申报指导和评议,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5年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社科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于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为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5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今年各类课题的申报。《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课题要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和广西实际,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着重对事关广西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出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研究课题,注重对科学体系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思想库作用。要从全区的角度出发,反映我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应用对策研究应突出国家和我区急需的、老百姓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选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应关注重大的、代表学科前沿的、反映广西特色的选题,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着力推出一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四、《课题指南》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分类列出,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5年)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允许申报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要符合本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五、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共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集三类。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六、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9月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
(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
(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九、课题申请人须按网站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5年6月版)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一、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材料中的《桂林理工大学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流程》,由于正值暑假期间,请各有关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选题针对性及课题论证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帅,联系电话:0773-5893577,13737733790。
科技处
2015年7月7日
2015年度广西社科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