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战略部署要求,加强粤桂科技合作协同联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东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东省科技厅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协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两省区科技厅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设立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以下简称粤桂联合基金),支持两省区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合作。为做好粤桂联合基金组织实施工作,现面向我校有关单位公开征集2020~2021年度粤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南建议方向
粤桂联合基金重点支持两省区科研人员合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粤桂产业创新发展中共同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粤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内容重点从需求牵引、突破瓶颈等方向提出科学问题,围绕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生命科学、工程科学、医学科学等六大领域,突出价值导向和应用目标导向,提出建议。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粤桂联合基金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资助强度分别为80万元/项和2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等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和计划。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建议涵盖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
3.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该领域所处的位置,研究队伍状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
(二)指南建议要求
1.所有指南建议均应由粤桂双方机构合作提出。
2.我校可推荐“重点项目”指南建议一般不超过3项;“面上项目”指南建议一般不超过3项。学校评审材料后择优推荐。
3.所提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已获得支持的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内容相重复,且应能体现粤桂合作的优势和特色。
四、申报方式
(一)指南建议由粤桂双方机构合作提出,广东单位牵头提出的建议通过公函及电子邮件报送至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广西单位牵头提出的建议通过公函及电子邮件报送至广西科技厅。
(二)负责人填写《2020年度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并于2020年5月20 日12:00前将建议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lutkyc@ 163.com,由科技处统一汇总报送至科技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覃显著;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2539779(雁山);电子邮箱:glutkyc@163.com
科技处
2020年5月 11 日
附件1.2020年度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