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项目(课题)组: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现面向我校各学院、科研平台、项目(课题)组征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
一、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科研助理属于学校临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三、科研助理薪酬原则上按相应岗位在当地的实际情况由聘用方与受聘者商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科研助理薪酬从聘用方科研经费的相关科目中全额支出,并符合相应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请有需求的学院、科研平台、项目(课题)组填写《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材料)于2020年6月29日发送至glutkyc@163.com。学校将根据需求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依据相关人事管理办法进行招聘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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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伟,覃显著,侯笑娜。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2539779(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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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科技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