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我校现对朱万旭老师申报的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交通工程吸音降噪混凝土制品的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6月24日-6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处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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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科技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