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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须是2020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 本次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国家民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2.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5篇;

    三、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进行申报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文。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正文。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不留空白项。

    2.相应证明材料。装订在《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后面;

    3.调研报告正文。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四、其他事项

    我校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1223日上午10,申报人需在此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无需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并将纸质材料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603或屏风南校区办公楼208,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1646,8987390

    科技处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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