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增强我区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保障能力,根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首批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第九条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本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装订要求
1. 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
2.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逐页编制总页码。
3. 申请书与附件等材料之间可用彩页或空白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式2份原件)一并于2021年2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glutkyc@163.com。
(二)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依托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评估、名单审定、对外公示”的工作流程,开展野外站认定工作。评审评估环节,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编制的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联系方式
李云翠,电话2539779(雁山);5891646(屏风)。
科技处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
2.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
3.《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