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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奖种:我校可提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

    (二)提名人数:限额提名,每校可推荐 1 名候选人。教育厅将从各校候选人中择优推荐 1 名人选。

    (三)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原则上推荐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国家部委科技奖励的科研人员。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面向西部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创新奖”候选人提名。提名候选人要认真按照“《提名书》填写说明”填写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不提交评审。

    请提名候选人从何梁何利门户网站(http://www.hlhl.org.cn)下载推荐系统软件,按系统要求填写被提名人信息。登录系统后,填写“提名人类型”时选择“教育厅厅长”,填写“提名人姓名”时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填表所需的提名人信息可联系我厅科研处获取。

    三、各单位请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前按照《关于提名推荐 2021 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的材料报送要求,将提名材料(书面材料原件和电子数据光盘各一式 2 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lut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教育厅科研处:覃永毅 0771—5815222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黄翔、莫凌云 0773-2539779(雁山)、0773-8993802(雁山)、0773-5891646(屏风)。

     

     

     

    科技处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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