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23号)文件要求,现将广西光电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广西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广西嵌入式技术与智能系统重点实验室、广西建筑新能源与节能重点实验室、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电磁化学功能物质重点实验室、广西空间信息与测绘重点实验室、广西隐伏金属矿产勘查重点实验室八家实验室2018-2020年度考核报告(年报统计表、工作年报、年度考核意见表),评估申请书及自评估表进行告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部门)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5日前向纪委或科技处反映。联系电话:纪委:5896248、8989709;科技处:2539779、5891646。
科技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