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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为2022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作为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须为厅局级(含)以上单位;

    3.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4.申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给出鉴定意见,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评选条件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纸质材料包括二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

    2.调研报告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1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本次评选工作的电子材料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中的“2022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进行申报,科研系统内需要上传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2年度)》、附件2《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2年度)》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事项

    我校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上午10点,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屏风校区教八栋401,请注意截止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肖老师,廖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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