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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39号)和《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根据《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桂科成字〔2021〕110号)和《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文件要求,为完善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中间试验科研开发能力,推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详见《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相关内容。

    二、申报认定程序

    详见《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书》《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政策支持

    对通过评审获得认定的自治区级中试基地,后续可优先获得申报广西科技计划相关开发项目支持。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和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按照中试基地建设认定分步实施原则,适当控制申报数量,择优予以重点推荐,推荐单位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一是符合自治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要求,在促进成果转化,推进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二是体现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共建方式联合申报。

    三是原则上暂不支持与已获认定的自治区中试基地研究方向同质性的单位。

    四是原则上暂不支持尚未完成转制任务的转制性科技机构。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18日前,完成中试基地认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并将打印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报送至屏风校区教8楼8403或雁山校区行知楼B612,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glutkyc@163.com。逾期提交,将不纳入本次评审范围。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秦世峰,13377320387/5891646


    科技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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