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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我校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416日(周日)上午8:20开始

    二、地点和分组

    此次申请书论证会针对不同的学科领域邀请了相关的评审专家,并分成3个组别同时进行,具体分组会场如下:

    屏风校区教77307会议室(马列·科社、哲学、党史·党建、语言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国际问题研究、其它学科)

    屏风校区教77309会议室(管理学、应用经济、理论经济、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交叉学科)

    屏风校区教77311会议室(民族学、社会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人口学、艺术学)

    三、论证流程及说明

    1.申报人简单介绍申请书内容及遇到的问题(3分钟以内);

    2.专家提出修改建议。

    3.论证顺序科技处当天会张贴在会议室门口,如本人无法参加可由项目组成员代为参与。

    四、论证会材料提交

    请于415号上午10点前将申报书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入科研管理系统后选择“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23国家社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论证会”,申请书请上传PDF格式,并且文件名命名为“姓名+项目类型(国社科或教育部社科)+封面上的一级学科)”。科技处将统一打印按时上传的申报材料。

    没有按时在科研系统提交申请书初稿的老师,可以自行打印申请书5份,当天在会场交给科技处工作人员,待论证名单上老师结束后再进行论证。


    科技处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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