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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9-2022年度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以及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和学校党委三届五次全会等工作部署,增强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营造良好科技氛围,加快推进“科技兴校”,早日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理工大学和双一流的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二级单位、科研平台和教师在项目立项、成果获奖、成果转化、团队建设、平台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业绩。

    二、评选范围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下属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二级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

    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1. 先进科技工作者:学校从事科技及其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2. 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要求同上,且2019-2022年期间,申请人获得成绩的当年须满足年龄限制条件(男性35岁以内,女性38岁以内)。已获得过2017-2018年度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不建议申报。

    三、奖励名额

    拟定68个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学院46个,科研平台2个);40名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先进科技工作者20人以内,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20人以内)。

    四、评选基本条件

    所有参评业绩数据均以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为准。

    (一)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学术风气浓厚、端正,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在2019 -2022年度科技成绩突出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或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二) 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德才兼备,刻苦钻研、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善于团结协作,在2019 -2022年度取得如下成绩(具备1项即可申请):

    1.先进科技工作者

    1)获得国家重点项目或省部级一等奖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突破;

    2理工科获得国家项目2项(其中面上项目1项)或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300万以上,并在奖励、论文、专利、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人文社科获得国家年度项目1项,或成果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采纳(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出具证明)或获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及以上肯定性批示;并在奖励、论文、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

    1理工科获得国家非地区项目1项或横向项目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并在奖励、论文、专利、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2文科获得国家项目1项,或成果获得国务院有关部委(政府序列部门)所辖司局采纳获被副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奖励、论文、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特别说明

    1)除国家级奖励外,其他科研成果均要求以我校为第一单位;

    2)各类项目的认定以项目下达单位批文为准;

    3除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外,其他成果只能使用一人次,但同时评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外。

    五、申报程序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采取“学院、科研平台自由申报,科技处资格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推荐,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最终议定”的方式;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采取“个人自由申报,科技处资格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推荐,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最终议定”的方式。

    本次申报全部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网站: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选择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将申报表上传附件(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不影响申报,申报人可酌情填写,以附件上传的申请表为准),流程如下:

    1)申报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填写《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并作为附件上传至科研系统;

    2)申报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老师填写《2019-2022年度先进科技工作者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并作为附件上传至科研系统;

    申请成功后可在我的成果—获奖申报—已申报获奖中查看申报状态并进行修改删除。

    提交成功后,所有材料打印1份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5),盖章后统一交科技处(教八楼8403(屏风校区)、行知楼B612(雁山校区)),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时间安排

    612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七、奖励办法

    对获奖集体和个人,学校分别授予2019-2022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19-2022度年先进科技工作者2019-2022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范可、侯笑娜、张鲜艳,2539779(雁山)、5891646(屏风)、5891868(屏风)。


    附件:

    1. 桂林理工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二级单位用)

    2. 桂林理工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科研平台用)

    3. 桂林理工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4. 桂林理工大学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5. 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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