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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科技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智库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和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西科技智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领域

    2023年度在军民科技融合、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等领域认定若干家专业类广西科技智库。

    二、申报条件 

    (一)广西科技智库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广西区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组织,具有完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制度;

    2. 有固定的研究场所、设备、经费、研究团队等必要保障,支持指导研究团队开展相关工作;

    3. 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4. 依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二)科技智库申报单位应当拥有具备较高科技创新决策研究能力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研究水平较高。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内具有领先优势,具备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近5年来承担自治区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不少于5项,且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自治区级(含)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

    2. 研究能力较强。有影响力较大的研究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总人数不低于10人,属于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全部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3. 团队负责人研究经验及成果丰富。团队负责人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主持过自治区级(含)以上科技战略决策研究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含)以上科技智库的负责人。

    三、材料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组建”的原则,经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环节,自治区科技厅发布支持建设的广西科技智库名单。

    科技智库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科技智库建设申报书(专业类)》(见附件);

    2. 研究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3. 近5年承担的自治区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立项结题证明、成果应用证明;

    4. 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上午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广西科技智库申报书》(专业类)、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材料接收地点为科技处办公室:教八楼8403(屏风)。

    (二)电子材料。PDF发送至邮箱:glutky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2023年度广西科技智库申报材料+学院”)。

    五、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科技厅委托评审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择优遴选2023年广西科技智库。对遴选出的智库统一发文公布,有效期为三年。

    (二)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其及负责人记入广西科研失信记录“黑名单”三年,三年内不受理“黑名单”机构及人员的认定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请。

    逾期提交,将不纳入本次集中申报和评审程序,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秦世峰,莫凌云;联系电话:5891646/13377320387、8993802。

     

    科技处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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