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和2023年度项目进展报告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我校时间安排
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
(二)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请注意:一定要等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请注意:①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经费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决算表请务必与财务系统账面一致。② 项目结题时结余经费超过50%的,要在决算说明书中对结余资金过多作出解释并写明下一步使用计划。③ 基金委不会收回结余经费,但审计会收回结题后两年未使用完的经费。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注意科研诚信,不要将项目无关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切勿因诚信问题影响下一次申报。
已经在线发表但未正式见刊的文章,作为项目成果录入时,请选择“在线发表”选项。
请注意:科研失信行为已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一旦被查实将在职称评定、评优、项目申报(如:限制当事人申报科研项目、在研项目会被撤项、在研或已结题项目会被追缴已拨付经费等)、甚至金融领域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循科研诚信原则撰写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切记:莫踩红线!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请注意:
1.项目结题在线提交我校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请务必在2023年2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内提交至科技处审核(越早提交越好)。
2.我校纸质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
3. 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签字齐全(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科研部门签章和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4. 纸质结题材料接收地点:屏风-教八楼8403
雁山-行知楼B612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进展报告在线提交,我校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非2023年度成果、与项目无关的成果和没有挂项目号的论文请勿上传。
请注意科研诚信问题,如实反应成果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侯老师(13367838202)、范老师(15676315535),办公室座机:0773-2539779、0773-5891646,E-mail:glutxmk@163.com,桂理工科技工作QQ群:147913818。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