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现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412号,以下简称412号文),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和名额
(一)推荐人员需满足通知规定的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本次推荐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学校将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推荐。
二、推荐重点领域
重点从承担地球系统科学理论基础研究,深地探测原创性引领性前沿技术攻关,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优化管控、生态保护修复、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海洋观测预报与权益维护、智能化测绘与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资源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战略决策咨询等科技创新领域推荐科技创新人才。
2022年、2023年已开展过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与地质找矿方向专项推荐遴选,各推荐单位在推荐时,应统筹考虑专业领域平衡。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军人才纳入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按照科技领军人才条件进行推荐遴选,此次不纳入推荐范围,有关要求另行发文。
三、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含申报书的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公文扫描件)于3月25日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glutkyc@163.com,逾期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成果科。
联系人:黄翔;办公电话及手机:0773-5891646,1397838324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