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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跟踪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作者:项目科 老师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14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指引的通知》(桂科计字〔2021118号)的规定,项目管理机构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开展2年成果跟踪,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跟踪时限内,于项目通过验收后次年起的1215日前,提交成果去向、绩效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共计提交2次),不按要求报送的,取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3年申报资格。现将转发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有关科技项目的成果跟踪填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须填报成果跟踪项目清单》已通过学校科研工作QQ大群发布主要包含2021年(含)及以后年度验收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之前年度验收的项目无需提交。

    二、提交时间要求

      2021-2024年及往后年度验收的项目,材料落款日期及提交时间是次年和次次年的1215日前;

    (举例:①2021年验收的项目,须补充落款时间为20221215日前、20231215日前的两份材料;

                    ②2022年验收的项目,须补充落款时间为20231215日前的一份材料,同时2024年的材料也可以直接填写,落款时间填写近期即可,填写后2024年度可不用再报送

      ③2023年验收的项目,可填写一份2024年的材料,落款时间填写近期即可,填写后2024年度可不用再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附件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跟踪情况表》(无需盖章,发送电子版即可)

     (1)分年度按照“成果填报年度”填写,每年度填写一行,多个项目可填写在一张表上;

     (2)该表格无需签字、无需盖章。

    (二)附件2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表(需要盖章,发送扫描档)

     (1)每年度填写一张表(例如:要填写2023、2024年两年度的,则需要分别填写两张表)

     (2)该模板供参考使用,亦可自行整理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材料,前期已经准备好的材料无需重新填写

     (3)盖章: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后附,落款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前往科研院雁山行知楼B612加盖科研项目专用章(无需申请,已加盖学校公章的无需重新加盖,4月11日、12日假期期间可前往屏风教八楼8403盖章)

    (三)材料无字数要求、无指标要求、无完成的成果优劣要求等,请自行按照实际情况撰写。如没有填写无或空着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表‍》(附件2)经签字、盖章、扫描后,连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跟踪情况表》(附件1)(电子版)命名为“成果跟踪+报告年度+桂林理工大学+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打包发送至学院汇总。经学院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glutxmk@163.com邮箱(不受理个人发送的材料)。学校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24412

    范可,侯笑娜。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2539779(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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