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术权力,规范学术管理,促进学校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桂林理工大学章程》《桂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任期
(一)推荐条件
1.具备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学术思想活跃;
2.学风正派、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3.身体健康,工作热情饱满,对学术事业及其社会职责有深刻理解;
4.委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委员任期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
二、推荐规则和名额
(一)候选人由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
(二)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1-3名候选人,其中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至少有1-2名专任教授(正高职称人员)。
三、候选人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前统一将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科学技术研究院(雁山校区行知楼B610室、屏风校区教八楼8403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glutky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联系人:李心愿、覃泰树,0773-58916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