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89号)要求,2025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书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http://gkg.kjt.gxzf.gov.cn)(申报流程详见附件申报须知),各类项目均无需提交纸质申报书,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均在线上完成电子签章。
申报系统于2024年6月30日8:00正式开通,为保证审核时间,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本次集中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8:00,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不再进行审核推荐。
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
(一)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通用限项规定
1.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2.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联合专项项目)、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产教协同科技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两类中的1个项目。
5.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以及广西揭榜制科技项目。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申报人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另行规定)。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面上项目申报人、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经导师同意并将导师同意函上传,需说明申报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4)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3项,最多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2项。凡已获得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非地区基金项目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限项申报规定
(1)一次性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的1个项目,但原则上同一年度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3)重点项目。正在主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
(4)杰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正在主持在研的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新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其他要求
(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必须提交“承诺和审核推荐表”(即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后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确定项目题目和参与人员后可提前打印最后一页至科研院盖章(“推荐表”立项后需装订在任务书最后一页,请前往屏风校区教八楼8403办理盖章业务,后期暑假仅在屏风校区工作日坐班)。
(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10)。
(3)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包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60%以上。
(4)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应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人,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与所申报的研究方向相近),研究团队骨干成员附上近5年来获得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立项文件或任务书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三)“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和“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申报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中明确“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的除外,其他类型项目高校皆可申报。
(2)项目申报时,需编写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3中有相应模版)并上传到系统中。
(3)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参与企业要按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指南中另行规定的除外),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
(4)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指南中有其他申报要求的除外),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研究基础的单位在职人员2人以上)实际参与到项目中。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5)所有方向均需提交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提交申报书前半年之内出具有效)。
(6)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需提交自治区大仪办按规定组织联合评议。
三、申报流程
(一)账号注册
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已有账号的用原账号)。登录“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后需通知科研院确认。
(二)填报流程及审核推荐
1.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4),提交申请后应时刻关注系统状态,被退回的项目应立即修改并及时提交。
2.当系统显示“已受理”即为项目申请已通过。
四、其他要求
(一)“超龄申报”处理方式。涉及超龄申报的申请人(面上项目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年龄未满57周岁,重点项目未满56周岁),请申请人提供“本人符合延长退休政策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简历(包括科研经历、承担课题情况、已获得奖励情况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人请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至学校科研院基础科,由学校统一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
(二)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
(三)本次申报2025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要求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至少吸纳1位应届高校毕业生,3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至少吸纳2位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所有项目均需将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项目参与单位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办法)(附件11)、审计报告(系统读取)作为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联系方式:
1.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0771-5330527。
2.科技厅各处室咨询电话:
(1)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对应指南:方向35。联系电话:0771—3216530。
(2)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对应指南:方向29、30、34、39、40、41、4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系电话:0771-2631652。
(3)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1、2、3、9、10、11、12、13、14、15、16、26(子方向1)、33。联系电话:0771-2093619。
(4)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对应指南:方向4、5、6、7、17、18、19、20、21、22、23、24、25、26(子方向2)、27。联系电话:0771-2093613。
(5)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对应指南:方向28、36、37、38、47、48、49、50。联系电话:0771-2632965。
(6)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应指南:方向31、43、44、45、46。联系电话:0771-2633078。
(7)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方向8、32。联系电话:0771-2637698。
3.“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4.其它业务咨询:详见申报须知。
(二)我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可,侯笑娜。
项目咨询及服务专用QQ:717528976,可通过学校“桂理工科研工作群”直接联系该值班QQ号。
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科研院办公室:屏风校区教八楼8403室,假期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或值班QQ咨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