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首页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轮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对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的要求,本轮将支持建设定位明晰、特色鲜明、成效突出、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支持服务广西教育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

    (一)本轮对重点研究基地实行分类建设,建设类别包括基础研究型、智库功能型两个类型。申报单位应把握重点研究基地功能定位和核心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合资源力量,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行整体规划,一个立项建设周期为四年,分年度安排自治区财政资助建设经费。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依托高校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一般应具有本领域内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或已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重点研究基地必须是依托高校内设的独立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正常运行两年(含)以上,有较好的前期培育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取得归属于该实体的标志性成果。不得以学院、系和教研室等教学单位名义申报,教学院系正职负责人不能兼任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三)重点研究基地名称应能体现明确的类别、研究方向或更加专门的研究领域,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方面作出实质性贡献,在区内外有较突出影响力,且符合全区重点研究基地发展的总体布局。

    (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高级职称,并拥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学术队伍,45 岁以下中青年学者的比例不低于50%。基地主任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基地主任;同一研究人员、项目、成果,各重点研究基地不可交叉和重复使用。与申报重点研究基地不相关的项目、成果,不得作为申报基础。

    (五)重点研究基地具备相对集中、独立的办公、实验和图书资料用房,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数据软件、实验仪器设备、网络终端、打印设备等,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和较健全的管理制度,能满足专兼职研究人员驻所研究工作需要。

    (六)重点研究基地在政治建设、学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三、申报要求与评审流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填写《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其中重点研究基地成员及其成果原则上不能与其他重点研究基地相重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获立项将追回拨付经费并通报批评。

    (二)重点研究基地的遴选采取学校申报、形式审查、论证评审等流程。教育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审,采取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多元评审方式,坚持标准,择优遴选,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三)教育厅对立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开展综合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建设。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10份,A4双面印制)及其证明材料(简装成册,一式2份,A4双面印制)报送科研院(屏风校区教8楼8403或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607),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到glutkyc@163.com,待科研院在系统创建人文社科基地后,各申报单位即可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填报申报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秦世峰,0773-5891646/13377320387。


    科研院

    2024年9月5日

    顶部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