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
我校的研究成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单位限额提名方式,我校原则上有1项提名名额。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
(一)3月18日前,请各有关学院将《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附件2)、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3)和《提名书》(附件4)报送科研院邮箱。
由于限项申报,若学校申报超额科研院将组织专家答辩评审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3月23日前,提名项目完成人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的要求,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完成网络填报并提交项目。
(三)3月24日,提名项目完成人打印装订提名材料,将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5);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专用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办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联系,联系人:黄翔,刘勇平;联系电话:13978383245,科研院邮箱:guthuangx@163.com,办公地址:雁山行知楼B612。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项目公示内容格式
4.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5.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