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优势,完善桂林市科技创新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根据《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科规〔2024〕2号),现组织开展桂林市第二批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布局建设重点
科创中心建设以依托企业为主、其他具有一定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辅,坚持政产学研用结合,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已获批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在相同技术领域不再重复组建科创中心。
二、认定程序
(一)依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科创中心组建申报书,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研究拟认定科创中心名单。
(三)拟认定科创中心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
(四)市科技局对认定的科创中心授予“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称号。
三、申报要求
请意向申报单位对照《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填写《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组建申报书》(附件1),于4月2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六份送至科研院交叉学科与科研基地科(雁山校区行知楼B612室),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glutky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联系,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9779。
附件:1.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组建申报书(模板)
2.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