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征集我校科研人员涉及科研经费和科研诚信领域突出问题的线索。
(一)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
1.违规套取科研经费
法律意识淡薄,通过使用真实发票报销虚假业务、伪造或变造发票、编造虚假合同、虚构参与人员套取劳务费、虚构测试化验内容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
2.违规外拨经费
将外协经费化整为零、拆分合同,规避学校采购审批程序、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等规定,以及在外协合作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问题。
3.其他违规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虚列支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范围和超标准开支、项目资金挪用、经费调账不规范、结余经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等问题。
(二)科研诚信领域突出问题
1.学术成果真实性问题
伪造、篡改、选择性使用或删除研究数据、图像、实验记录,影响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当的图像操作、重复使用图像。
2.抄袭剽窃与重复发表
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申请书、学术论文等。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拆分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
3.署名不当与代写代投
未经同意擅自将他人列为作者或项目成员,或不当署名、排序。伪造、篡改他人署名或冒名顶替。论文代写、代投、买卖论文或伪造同行评议。
4.项目申请中的失信行为
在项目申请、评审、检查、验收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业绩或成果。同一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并获得资助。伪造专家推荐信、评审意见。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项目号或名义申请项目。不按规定将他人列入项目组并代签。
5.干预评审与调查
请托、“打招呼”等方式干扰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奖励等的评审过程。发表论文时操纵同行评议,虚构同行评议意见。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中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以其他方式干扰调查。
6.经费使用与成果不符
将与项目无关的成果列为项目成果或标注资助。发表论文未如实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标注不对应。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研究内容或技术秘密。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反映的问题线索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问题。
二、反映渠道
反映电话:反映人可拨打0773-2539779或5891646电话进行反映。
反映邮箱:反映人可通过举报邮箱glutxmk@163.com进行举报。
反映信箱:反映人可将线索投入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6楼610门口科研院信箱。
三、提供线索须知
1.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鼓励反映人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学校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3.线索征集时间:2025年6月至10月。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