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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联合广西人大理论研究会共同设立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现就我校“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研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项目分类

    “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只能选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从一般项目中择优产生。计划立项15项课题,均为资助课题,其中重点项目5项。

    三、申请要求

    主要面向区内外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党政机关所属研究机构、人大系统等各类机构的研究人员,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成团队申报。

    (一)申请人(课题负责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有关管理规定。

    2.在广西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或者不在广西工作,但以广西为研究对象,能在广西开展实质性调研。

    3.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人大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负责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专项课题,且不能兼任该专项的其他课题组成员。

    2.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该专项课题。

    3.不得以相同、相近的已立项项目或已出版的研究成果申报。

    4.已申报2025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年度课题的负责人可同时申报本次专项课题,但不得以雷同内容申报;在2025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所有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中,每位负责人最多只能获得1个课题立项。

    5.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四、研究选题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广西人大理论研究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拟定了20个专项选题方向(见附件),原则上每个选题方向只确定1个研究项目(申报质量未达要求的选题也可空缺)。申请人须在上述选题方向范围内申报。申请人可将选题指南中的表述直接作为课题题目申报;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自选的研究角度,对表述做出适当调整,形成自拟题目申报,但不得大幅度改变研究方向。本次专项研究不接受选题指南之外的选题方向

    五、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管理。申报人以实名信息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gxskjj.myclub2.com)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栏目,按步骤分别填写《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材料,提交至科研院审核。《课题论证活页》须匿名,不得出现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的姓名、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书》的课题设计论证栏首段和《课题论证活页》的首段,需写明课题属于专项选题指南的哪个选题方向。

    申请人线上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可在线上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各2份。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我校网上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为保证申请书打印质量,请联系专业文印店印制,选用质量较好的A3纸,申请人承诺书页面签字,并于7月20日之前交到屏风校区教八栋8403办公室。

    七、完成时限和成果要求

    “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完成时限为1年或2年,不得超过2年,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年的,须在立项1年后提交中期研究成果(论文或资政报告)。

    八、其他事项

    (一)“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同步纳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广西人大理论研究会研究项目,同时接受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广西人大理论研究会管理。

    (二)申请人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课题申报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联系。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16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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