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团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现就征集科研助理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范围
(一)省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需积极开发和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平台以项目形式资助的总经费每80万元(含)以上需招聘一个科研助理);
(二)在研国自科、国社科、省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总经费80万元(含)以上)的负责人需按要求开发和落实科研助理岗位;
(三)鼓励各学院(部)、各科技创新平台、各科研团队及课题组结合承担项目和经费等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科技项目经费较少的团队及课题组可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因目前上级部门未下达学校具体招聘指标,故暂不分配具体指标,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生就业情况进行岗位开发和招聘工作。待上级部门下达指标后再进行二次分配。
二、科研助理经费开支渠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双一流”建设经费等“劳务费”科目中支出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
三、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及政策支持保证
(一)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参照《桂林理工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桂理工〔2020〕87号)执行。
(二)科研助理经历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
三、工作流程安排
(一)岗位开发: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根据学院平台经费到位及科研项目等情况,结合学院学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岗位开发,请于2025年7月9日前填好《2025年桂林理工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1),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邮箱:glutxmk@163.com;
(二)公开招聘:科研院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所需见附件2)或者团队点对点招聘(不需要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三)办理手续:可与拟应聘人员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附件3,具体区别见附件5)
(四)报送材料:完成招聘后需报送两个材料:
1.2025年已开发及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4);
2.与科研助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扫描件;科研助理材料签订一个、发送一个,邮箱:glutxmk@163.com。
(五)重点注意事项见附件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可、侯笑娜、李心愿、覃显著,电话:0773-5891646,邮箱:glutxmk@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