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工作者:
根据科技部人才中心的通知,目前正在进行国家科技专家库信息更新的专项任务。专家们需在2025年10月13日前完成信息填写。对于那些超过两年未更新信息的专家账户,将根据情况考虑冻结或移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已向所有在库专家发送了短信提醒,请各位专家尽快登录并更新信息。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登录并完善您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资料的审核更新
作为填报信息的第一责任人,专家们需确保所提供的职称、职务和重要科研成果等信息的真实性。
(二)变更工作单位更新
若因工作调动而更换了单位,专家无需重新填写信息。只需在系统中申请变更工作单位,提交后由新单位的管理员审核。新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即可重新激活账户。
(三)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人员处理
若专家不再符合相关要求(如离职、调任至其他单位等),将被退回;若存在违法违纪、科研不端和失信等情况,将被移出专家库。
(四)新专家推荐入库流程
推荐专家入库为持续性工作,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长期提供此项服务。有意向的专家可填写《国家科技专家库申请入库信息表》并最迟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glutxmk@163.com。
推荐专家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创[2017]25号)。
(五)专家需注意的事项
1. 基本信息部分
1)所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证件相符,若证件类型为护照,则姓名必须与证件保持一致。
2)确保已正确填写了国籍、职务、职称等信息。
3)确认移动电话和邮箱为专家本人所有,避免使用科研助理的联系方式,以免影响后续使用。
4)确认已正确填写了银行账号信息。
2. 工作信息部分
1)规范填写单位名称和二级机构信息。
2)规范填写研究或工作方向的关键字,应为简短的关键词而非长段文字。
3)准确填写学术/荣誉头衔等信息。
3. 个人经历部分
1)确认已正确填写了工作经历和学习经历。
2)确认工作经历中的职务职称等信息的起始时间填写无误。
3)确认学习经历中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填写准确。
4)确认工作经历中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工作信息中的一致。
4. 科研情况部分
除财务专家外,其他专家需如实填写科研成果情况。
技术支持电话:010-58882999
政策和业务咨询电话:010-68598353,010-68598375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电话:13367838202
附件:国家科技专家库申请入库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