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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作者:基础科 老师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治区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科研能力及总体水平,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科研数据分析挖掘、学科领域交叉融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项目通过桂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单位须于202641618: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642317: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42717: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42917: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7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我厅2022年发布的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0771—53023115300020,监督电话:0771—5315120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2868245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联系:0771—2615098

    (五)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42102844705

    科技处联系人:范可 侯笑娜,2539779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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