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进一步做好省部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精准培育工作,学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成果须是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出版发表的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形式和条件
申报社科类成果奖培育的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研究(调研)报告。具体申报条件:
1.著作类:正式出版(含有电子出版书号的电子出版物)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
2.论文类:公开发表。国内刊物用外文发表的成果,要附中文翻译件。系列论文必须是同一作者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为系列论文。
3.研究(调研)报告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公开发表。(2)具有厅级及以上部门立项和结项证明材料。(3)自主开展研究的成果需通过5位及以上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鉴定。(4)厅局级党政部门以上(含厅局级)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为准)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三、成果日期的认定
1.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注明的第1版日期为准。著作分册及系列论文等跨年度的,以最后一册(篇)出版(发表)日期为准。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修订版以修订版出版日期为准,但须附原版以作对照。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成果首发刊物出版日期为准,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摘转2000字以上的以转载日期为准。
3.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成果,以专家组鉴定日期为准。
4.被国家部委、自治区或设区市、自治区党政部门采纳使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采纳出台的文件时间为准。
5.获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成果,以领导人批示时间为准。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填报《桂林理工大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供原件或录用通知,外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著作须提供原件或出版社的出版合同;研究(调研)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
(二)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对成果完成人的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并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对完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问题审核把关;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社会科学类成果项目予以重点培育。
五、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请于2026年6月18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的《桂林理工大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桂林理工大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见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屏风校区教8楼8403或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B610,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90656865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秦老师,0773-5891646。
科技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