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7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该指南为集中期申报的“赋能”行动计划(广西重点研发计划),涵盖社会发展领域、前沿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领域。预计“夯基”行动计划(基金类项目)将于月底前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项目通过“桂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建议申报人于2026年8月19日17: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依托单位)须于2026年8月21日17: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7: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年9月2日17: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桂科管平台账号注册
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已有账号的用原账号)。登录“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通过激活收到的邮件获得账号,获得账号后,须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注册后通知科技处确认。
三、相关要求
(一)通用限项规定
1.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2.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A类延续资助、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联合专项项目)、“赋能”行动计划两类中的1个项目。
5.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广西揭榜制科技项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广西科技智库建设课题、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以及“夯基”行动计划、“尖锋”行动计划、“智果”行动计划、“垒台”行动计划、“协同”行动计划、“赋能”行动计划项目等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除牵头单位外,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3个(申报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家,“尖锋”行动计划和“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包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属于申报单位的应在项目申报附件中提供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项目申报时,需编写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在保证配套经费不低于申请财政总经费3倍的情况下,各申报单位自行协商配套经费比例。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尖锋”行动计划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牵头企业还需满足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或研发经费达10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计算公式:〔(费用化+资本化)÷营业收入〕×100%。
(4)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在保证配套经费不低于申请财政总经费中所有企业所占财政经费3倍的情况下,各申报单位自行协商配套经费比例。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尖锋”行动计划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同时保证配套经费不低于申请财政总经费的1倍。
(5)所有方向均需提交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提交申报书前半年之内出具有效,此条适用于“赋能”行动计划项目以及其他要求科技查新的项目)。
四、特别提醒
(一)请各项目申报主体认真研读本通知及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二)建议各项目申报、管理主体积极使用“广西科技厅智能科创平台”(http://116.1.201.193:18899/home/index)中“项目申报智能客服”、“项目形审智能辅助”智能体,提升项目申报、审查效率与材料规范性,助力申报主体高效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0771—5302311、5300020;监督电话,0771—5315120。
(二)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1.“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2868245、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2.“广西科技厅智能科创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771—2865687,1919594538。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
1. 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联系电话:0771—2613482。
2. 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对应指南:方向1、2、3、4、5、6、7、8、9。联系电话:0771—2803958。
3. 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应指南:方向25、26。联系电话:0771—2622013。
4. 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方向23、24。联系电话:0771—2093625。
(五)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4210、2618455。
(六)我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可,侯笑娜。
科技处
202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