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19〕9号)精神,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现就组织申报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数字广西建设主要任务,重点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政府管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应用示范项目,以及为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重点支撑平台,具体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申报条件》(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申报书》(附件3)。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申报书》要求材料的顺序、编目进行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申报书》封面一致。
2.排版统一按照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为4号仿宋。
3.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相关佐证材料要求清晰无涂改,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属于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和数据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glutkyc@163.com)交科技处办公室(南校区208)。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考《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
(企业、平台)申报指南》(附件1)或咨询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技术与应用推广处,联系电话:0771—6116978。
六、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显著,李伟 电话:589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