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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8〕49号),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民族研究类及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和著作(限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正式发表或出版),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每个单位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已获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两类各设一等奖10个左右,二等奖20个左右,三等奖40个左右。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类)”证书,不发奖金。

    、我校申报流程及时间

    此次申报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上传的文件有:

    (1)《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word格式)

    (2)报奖成果的电子文档(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的word或PDF格式,汇总到一个word或者PDF文档中)

    申请成功后可在我的成果—获奖申报—已申报获奖中查看申报状态和进行修改删除,当成果的申请状态为未审核时,即表示已经上传成功,无需等待审核通过,可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

    请务必在校园网内上传(校外网络很大概率会被学校的防火墙拦截造成无法连接或者上传失败等情况)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1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有关证明材料1份。单独装订;

    3.成果3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具体装订打印要求如下:

    ①著作类成果建议交三份原件;

    ②研究报告请将结题证明或者应用采纳证明装订在目录之前,A4纸胶装,用铜版纸彩打制作封面和封底;

    ③论文类成果除原件外,其余2份成果均A3纸彩色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包括封面、版权页,封底、目录、论文全文(如有收录证明或领导批示可以附在全文后面)。

    ④所有申请材料请使用档案袋或合适的纸箱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或纸箱明显处写上申请人姓名、学院和成果形式。

    4.请各申请人于2018年6月27日15点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612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未在科研系统内提交电子材料的不予接收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539779。

    科技处

    2018年5月14日

    第四届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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