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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8〕24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8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通过网络申报,申请人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于2018年6月1日前将系统生成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utkyc@163.com,并用A4纸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二)除了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

    (三)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四)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项目为3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2年。

    (五)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539779。

    附件:1.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科技处

    2018年5月14日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ï¼?015年修订).doc

    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åˆ?018年度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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