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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民办发{2016}120号”文的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鼓励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现开展2016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此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发放奖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调研报告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应严格一致,且不能同时申报2篇以上(含2篇)调研报告。

    (二)调研报告应当情况准确、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策可行、文笔通畅,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有一定的参考借鉴和实际应用价值。

    (三)作者署名不超过5人。

    (四)字数应控制在1万字以内。

    (五)须是2016年度的调研成果。

    (六)申报时应认真填写《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附件1),并附在每篇报告前。

    (七)调研成果实际应用情况,申报时须在材料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本次的申报全部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2016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和相关材料,须上传的文件有:

    1.《调研报告》(word格式,调研报告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要求排版,调研报告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6年度调研报告”字样)

    2. 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word格式)

    申请成功后可在我的成果—获奖申报—已申报获奖中查看申报状态和进行修改删除,待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请将《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和《调研报告》(A4纸打印(一式1份)交至科技处;

    调研报告正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作者及申报单位信息,调研报告正文左上角须注明“2016年度调研报告”字样;涉密报告请事先声明。

    申报截止到12月21号,请在此日期前进行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2539779(雁山),5893577(屏风)。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科技处

    2016年12月2日

    • 附件【404】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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