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首页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了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者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合理选择项目的申报类别,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中,各单位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总结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本单位2015年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多次修改凝练申报书,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同研究方向的项目在选择项目申报类别时,应统筹考虑,合理选择不同的申报项目类别,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各单位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时间安排请看“申报时间安排”。

    二、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特别注意,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约占总经费的80%),间接费用(约占总经费的20%)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 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因限项要求,201512月应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请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否则将计入限项规定。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特别要求: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2、今年国家基金委要求持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账号的申请人(含项目负责人)要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与确认,请各位老师尽早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证件号、出生日期、院系所等信息是否齐全与准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请注意打印出来的纸质申请书是有水印的)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书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四、请申请人认真做好本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

    1.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三项请申请人以及项目组成员先自行查重,查重方法:登陆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网页→项目检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2016年申请项目情况到科技处查询。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3.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请科学基金要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以申报日信息为准;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要客观、准确地评述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贡献,并注明出处;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1.申请人请确保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学位、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必须征得成员同意,杜绝随意填写。

    2.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按聘书填写(教授级高工教授研究员)。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课题申请人必须提交形式审查明细表,认真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检查

    2.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在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自查承诺书中签名。

    3.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均要盖合作单位公章,一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可以提前盖章。有联合申报协议的请尽早办理盖章手续,并将盖好公章的联合申报协议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的老师存档一份。

    4.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

    6.申请书中的项目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7年1月,资助期限:重点项目为5年,面上项目、地区项目为4年,青年项目为3年。

    7.图片处理,建议转换成JPG、GIF格式,以保证最终转化成的pdf版本申请书中的图像质量。

    8.附件材料是否齐备:①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注明单位(盖章)、专业。②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注意:在读博士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者,也必须提交同意函。

    七、申报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重视并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1月31日,拟申请者请向科技处项目科申请国家基金ISIS系统账号(需提供常用邮箱、姓名、联系电话),进入常用邮箱,激活链接后马上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院系所必选)、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避免后期网络堵塞而无法完善。

    2. 2016年2月16日前,各申请者撰写申请书。

    3.2016年2月16日至2月21日,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学院申请书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以便申请人完善申请书。

    4.2016222日—312申请者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按照意见反复修改申请书,完善并提交申请书最终稿。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采取在线填写申报,所有申请项目由科技处在ISIS系统直接进行审查。届时ISIS系统会因使用者聚集而超负荷运行,为避免因系统拥堵而导致审查延误,强烈建议各位申请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线提交最终稿的申请书,以便科技处及时审查。

    5.申请者务必在2016317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自查承诺书”送交科技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确保版本号与审核通过的电子文档一致

    请各单位及申请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务必在2016312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最终稿(避免因系统拥堵而导致项目申请延误),2016317日前将正式纸质申请书等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苏聪学、李云翠、廖帅,联系电话:5896579,2539779,E-mail:glutkyc@163.com,桂理工科技工作QQ群:147913818。

    附件

    fujian.rar

    1、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专家推荐信

    3、导师同意函

    4、在站博士后承诺

    5、联合申报协议

    6、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自查承诺书

    7、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初审不予受理常见原因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链接地址:http://www.mof.gov.cn/pub/jiaokewensi/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505/t20150505_1226820.html

    科技处

    2016年1月14日

    顶部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桂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