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积极准备,结合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条件及推荐程序具体要求,逐一对照,查漏补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及整理申报材料。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交及推荐工作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610,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208。
联系人及电话:莫凌云18677319385/8993802,黄翔13978383245/5891646。
科技处
2020年5月17日